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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夏狂欢—红包雨活动即将开启,请做好抢红包准备!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编制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
特岗教师和编制教师有什么区别
特岗教师由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政府分管教育的秘书长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统一安排。
编制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
国家对特岗教师是鼓励支持的,在待遇方面,特岗教师与当地在职在编教师享有同等待遇,之所以特殊是在于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是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其它津贴补助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特岗教师在录用之后,暂时是不入编的。特岗教师有三年的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纳入编制。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至少有三条出路:一是选择在当地留任,保证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成为一名有编制的教师。二是异地留转,或到城镇学校应聘,城镇学校中小学自然减员的补充,首先要补充这些经过了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三是可重新选择就业,各地政府包括教育部门要为此提供便利,但要必要前提条件是三年期满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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