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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夏狂欢—红包雨活动即将开启,请做好抢红包准备!继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又出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办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那么,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子女教育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大病医疗高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赡养老人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其中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年)。
小提示: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个人接受本科(含)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历学位,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所以,这对于有意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的朋友来说是个好消息,既能拿到学历学位,又能减轻个人税负,犹豫的朋友要抓住时机了。以上是关于“继续教育抵扣个税”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详情请咨询网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