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温馨提示
酷夏狂欢—红包雨活动即将开启,请做好抢红包准备!各校外学习中心、各有关学生:
根据学院毕业生工作的安排,现将网络教育2020年1月和3月批次毕业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习中心和相关学生利用本次期末考试集中的机会,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预计毕业生对象:2017-2级高升专、专升本学生;以及2014-1级以来因各种原因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尚未如期毕业的高起专、专升本学生。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经公示,2013年春季之前(含)的高升专、专升本已超过长学习期限未能毕业的学生数据,已在学信平台学籍学历管理数据库中予以撤销。2013年秋季入学的高升专、专升本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经学院研究,同意延长学习期限至2020年1月。
二、毕业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行为端正。
2.通过前置学历资格审核。前置学历审核结果发布在学生个人工作室的“毕业审核”栏,请审核未通过的学生,依据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尽快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校外学习中心,交学院招生学籍部复核。
3.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学分。
4.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通过统一组织的部分课程统考。
5.缴清相关费用。
符合以上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经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加注“网络教育”)毕业证书。2020年1月毕业批次的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2020年3月毕业批次的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
三、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图像核对
根据规定,自2014年春季起网络教育新生采用身份证识别器直接读取个人基本信息,原则上不允许在校生更改个人基本信息。为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的准确性,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利用本次期末考试集中的机会,通知每个学生登录学院平台个人工作室核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等),并在“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完成个人图像采集和校对。凡是因未能及时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和电子图像校对,而导致影响毕业电子注册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关于个人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与校对的要求。
四、毕业档案材料提交
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利用期末考试集中的机会,指导预计毕业生认真填写并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表》,连同《招生情况备案表》(复印件)、学生电子注册相片等,分别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好,加盖校外学习中心公章后,于2019年10月20日前统一寄至我院招生学籍部林老师收。
五、学士学位授予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校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具体规定和执行办法,详见《关于2019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考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学生本人可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报名申请系统完成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
毕业生工作需要,各校外学习中心、各预计毕业生严肃、认真对待。请校外学习中心登录学院网站查询下载各年级各专业尚未符合毕业条件的预计毕业生具体名单及其未毕业原因,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根据毕业条件的要求,尽早完成课程修读、统考及费用缴交等工作,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